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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学院2018年度海内外人才招聘公告
(  来源:人事处    作者:周林   发布时间: 2018-03-12     浏览次数:9323  )

杭州医学院2018年度海内外人才招聘公告

 

    杭州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667亩,全日制在校生5100余人,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9个本科专业,口腔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助产等12个专科专业。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用人部门

岗位

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

学位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01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4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药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法医学等基础医学类或生物科学类专业

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
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入选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研究项目,或在相应领域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具有相对应业绩成果的海内外人才。
具体条件详见《杭州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六层次及以上对象的引进条件。
正高年龄放宽至50周岁。

迪安检验学院

A20-18-02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4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临床检验诊断学、血液病、微生物学及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专业

药学院

A20-18-03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4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生药学等药学类专业

公共卫生学院

A20-18-04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4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类相关专业

护理学院

A20-18-05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4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护理学、临床医学、助产学等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

医学影像学院

A20-18-06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4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等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

临床医学院

A20-18-07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4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等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

马克思主义学院

A20-18-08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2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中共党史、社会学等哲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

通识教学部

A20-18-09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2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化学、物理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等专业

 

  

 (二)师资招聘需求计划

用人部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学位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

公共卫生学院

A20-18-10

预防医学专任教师

3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优先)

本科为预防医学专业毕业,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者优先

护理学院

A20-18-12

护理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护理学专业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护理学院

A20-18-13

护理学专任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护理学专业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14

生理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生理学、临床医学、神经生物学、基础医学等专业

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者优先、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15

解剖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临床医学等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等专业

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者优先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16

解剖学专任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临床医学等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等专业

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17

法医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法医学专业

有司法鉴定及临床工作者工作经验者优先,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18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任教师

2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等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专业

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19

病原生物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病原生物学、临床医学等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生物学类专业

临床医学背景优先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2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等基础医学类、生物学类专业

有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迪安检验学院

A20-18-23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检验专任教师

2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医学检验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医学检验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相关专业

有医学背景或有检验工作经历者优先,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迪安检验学院

A20-18-24

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检验专任教师

2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医学检验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等医学检验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相关专业

有医学背景或有检验工作经历者优先,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迪安检验学院

A20-18-25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临床检验诊断学、血液病学等医学检验类、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

本科专业为医学检验、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迪安检验学院

A20-18-26

卫生检验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卫生检验与检疫、化学等卫生检验类、化学类相关专业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临床医学院
附属人民医院

A20-18-27

儿科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儿科学、临床医学等专业

有儿科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部分工作时间需在附属人民医院工作

临床医学院
附属人民医院

A20-18-28

儿科学专任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儿科学、临床医学等专业

有儿科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部分工作时间需在附属人民医院工作

临床医学院
附属人民医院

A20-18-29

康复治疗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

部分工作时间需在附属人民医院工作

临床医学院
附属人民医院

A20-18-30

康复治疗学专任教师

2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

部分工作时间需在附属人民医院工作

临床医学院
附属人民医院

A20-18-31

口腔医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口腔医学专业

有口腔医学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部分工作时间需在附属人民医院工作

临床医学院
附属人民医院

A20-18-32

口腔医学专任教师

3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口腔医学专业

有口腔医学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部分工作时间需在附属人民医院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A20-18-34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4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等专业

中国共产党党员

通识教学部

A20-18-35

化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等专业

 

通识教学部

A20-18-36

物理学专任教师

2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物理学专业

 

药学院

A20-18-37

药学专任教师

3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学分析等药学类相关专业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具有相关工作及研究经验者优先

药学院

A20-18-38

药事管理专任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药事管理等相关专业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具有相关工作及研究经验者优先

药学院

A20-18-39

中药学专任教师

2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中药学、生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学等中药学类相关专业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具有相关工作及研究经验者优先

医学影像学院

A20-18-40

影像技术专任教师

2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临床医学、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医学影像学院

A20-18-41

影像设备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与核医学、医学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医学影像学院

A20-18-42

应用物理学专任教师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物理学类专业(核物理、放射物理学、物理治疗学、医学物理等专业方向优先)

有医学背景者优先,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医学影像学院

A20-18-43

应用物理学专任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应用物理学、核物理等物理学类相关专业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医学影像学院
附属人民医院

A20-18-44

影像诊断专任教师

2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有海外留访学经历者优先,
部分工作时间需在附属人民医院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

A20-18-45

专任教师(储备人才)

20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与我校所设主要学科相关专业

具备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业绩,但不符合本校公布的其他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优秀人才。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位要求放宽至硕士。正高年龄放宽至50周岁。

 

(三)其他专技岗需求计划

用人部门

岗位

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

上限

学历/学位

职称/职业资格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

基层卫生研究中心

A20-18-11

专业技术人员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类相关专业

本科为预防医学专业毕业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21

实验技术人员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医学类专业

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A20-18-22

实验技术人员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生物学类或医学类专业

 

临床医学院

A20-18-33

门诊部医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主治医师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全科或内科方向优先

       二、人才引进层级及待遇

    (一)人才引进层次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

第二层次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

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可以不受年龄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第三层次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本科院校国家级教学名师,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平台及创新团队负责人,省一流学科(A类)负责人,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

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可以不受年龄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第四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工作5年以上,且取得本学科公认学术成就的高层次人才。

2.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资助人选,省卫生高层次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

3.近五年内业绩突出,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2项;

(2)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

(3)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累计IF大于25或其中一篇IF大于10);或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分区一区2篇。

人才、项目、获奖、论文等如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另一方面特别突出的,或海内外具有相应业绩的高层次人才可综合考虑。

第五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工作3年以上,且取得本学科显著学术成就的高层次人才。

2.近五年内业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中两项者:

(1)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

(2)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

(3)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累计IF大于20或其中一篇IF大于8);或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分区一区1篇或二区2篇。

项目、获奖、论文如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另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

第六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近五年内取得业绩具备以下条件中一项者:

1、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

3、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累计IF大于20或其中一篇IF大于8);或SCI收录期刊中科院分区一区1篇或二区2篇。

项目、获奖、论文如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另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

优秀博士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二)人才引进待遇

学校按照不同的人才层次在科研经费、安家费、住房补贴(含住房公积金补贴)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待遇,具体如下表:

引进层次

科研学科建设经费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住房补贴(万元)

年薪

(万元)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第一层次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第二层次

500

200

20

400

不少于80

第三层次

300

150

15

300

不少于60

第四层次

100

50

10

200

不少于30

第五层次

60

30

8

100

按照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第六层次

20

10

6

60

优秀博士

5

3

5

30

 

    注:具体信息详见《杭州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czp.hmc.edu.cn/html/,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报名相关材料。

      四、选拔方式

    我校将根据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是否针对具体岗位组织考试选拔,或针对特定应聘者按规定进行直接考核,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和安排。

    教师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一般为试讲(或专业答辩)和综合面试,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视岗位需要安排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因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而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笔试,但一般仅作为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依据。具体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对应聘者的评价采用百分制打分法,综合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拟聘人选。

    五、体检

    教师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其他专技岗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六、考察

    考察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杭州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董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692668, 87692702

 

 

 

 

                                       杭州医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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