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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第二批)
(  来源:杭州医学院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3-04-10     浏览次数:5071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医学院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学校创建于1925年,2019年原杭州医学院和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学校设临安、滨江、黄龙三个校区和青山湖科创中心。学校在职教职员工1000余人,现有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近11000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13人,其中辅导员岗11人,工程管理岗2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人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辅导员(女)

A20-23-100

6

30周岁及以下

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教育学类、法学类、文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农学类、艺术类

研究生/硕士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大学期间担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满1年;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要求入住学生公寓3年。

辅导员(男)

A20-23-101

5

30周岁及以下

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教育学类、法学类、文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农学类、艺术类

研究生/硕士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大学期间担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满1年;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要求入住学生公寓3年。

工程管理

A20-23-102

2

35周岁及以下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项目管理、电气工程

研究生/硕士

1.须具有五年及以上公共建筑基建管理经验,且具有参与过高校基建工作的经历。

2.工作常驻临安校区。

注: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4月24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4月24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原则上应在2023年10月底前,能尽快办理入职。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时,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分一并进入)。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具体要求在我校人事招聘网(http://rczp.hmc.edu.cn/html/)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有关安排另行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有关人员。面试主要考查岗位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医学院网站(http://www.hm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j.gov.cn/,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杭州医学院人事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71-87709286。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杭州医学院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严老师,安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692668,0571-87692702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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